个人退休申请
个人退休申请服务告知书
1、 退休申请服务范围为在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存档,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代办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满足规定年限的个人参保人员。
2、 退休申请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社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 请保证您填写的申请信息真实、有效。
4、 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结果,退休申请是否成功以反馈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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