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变更服务
存档登记信息变更告知书
1、 网上信息变更服务的宗旨是“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创新服务”。
2、 服务对象为在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单位和个人。
3、 个人信息变更前需通过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预留的手机号进行身份验证。
4、 请认真填写信息变更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电力通讯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网上信息变更服务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信息变更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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