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告知书

1、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范围:在委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托管集体户口人员。

2、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已落户人员的集体户口卡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如本人具备其它落户条件或与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束存档关系时,应迁出集体户口。

3、请您认真填写申请信息,保证内容准确、材料完整。

4、您提交申请后,可在“我的申请”中查询结果。

5、如选择邮寄方式,请您充分了解寄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6、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电力通讯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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