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

开具调函服务

网上开具调函服务告知书

1、 网上开具调函服务的宗旨是“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创新服务”;

2、 现网上开具调函服务人员范围为: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且人事档案现存放在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或本市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请确认开具调函人员符合以上情况,其他情况,请咨询存档机构,现场办理。

3、 单位为职工申请开具调函,默认档案存往机构为单位集体立户所在机构,一次最多可为10人申请。

4、 请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防止因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办理。申请提交后,可在“我的申请”处查询结果。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自助打印函件。未审核通过,可在查询结果中查看原因。

5、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电力通讯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网上开具调函服务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开具调函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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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政策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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