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读仲裁庭纪律:
在庭审活动中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保持网络畅通,服从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指挥,遵守仲裁庭纪律,发言或提问应当经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许可,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断电、断网、未经仲裁员允许退出或关闭在线庭审系统;
(二)脱离摄像头画面采集范围;
(三)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等扰乱仲裁庭秩序的行为;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组织其他未经实名认证的人员观看庭审活动;
(六)其他妨害仲裁庭秩序的行为。
对出现上述行为的人员,仲裁庭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人员可以进行训诫;对训诫无效的,仲裁庭可以强制当事人退出线上庭审活动,对申请人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照缺席仲裁处理。
特别告知:
1.网上庭审需保持网络畅通,除了查明确属技术、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外,若庭审中申请人擅自退出的,可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擅自退出的,可按照缺席仲裁处理。
2.网上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仲裁参与人或其他人员违反仲裁庭纪律,破坏仲裁庭秩序、妨碍仲裁庭活动顺利进行的,庭审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