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说明
一、培训补贴申请上报流程
用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导入,上传相关培训材料附件后,可上报至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原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按照企业经营地所在区进行受理,扩岗、稳岗政策按照企业参保地所在区受理。
二、培训补贴申请材料
上传的培训材料包括:培训总结报告(原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佐证(扩岗政策(新)、稳岗政策(新)),若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则还需上传实际用工单位正式确认意见及劳务派遣协议。
三、注意事项
1.中小微企业申请扩岗政策(新)培训补贴时,要求相关培训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日期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申请补贴起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介于劳动合同签订起止日期之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54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2.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政策(新)培训补贴时,要求相关培训人员申请补贴起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介于劳动合同签订起止日期之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
3.非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申请培训补贴时,要求相关培训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申请补贴起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介于劳动合同起止日期之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4.填写相关培训补贴信息时,请务必确认相关补贴标准对应政策有效时限。
四、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信息错误申请无效,办事机构不予受理。
五、本说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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