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北京市关于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并购国有工业企业人员分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49号>
《北京市关于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并购国有工业企业人员分流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关于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并购国有工业企业人员分流安置暂行办法
附件下载
二ΟΟ三年九月三十日
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人力社保政策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