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管字〔2006〕22号>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1月7日第二十二次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2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原《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财行〔2003〕2082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附件下载
二ΟΟ六年元月十一日
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人力社保政策咨询电话:12333